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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ourire 5 Comments

月 中 到 職 薪資 計算

倘若公司採 · 簡言之,當勞工每工作一分鐘、一小時或一天,勞工都能享有工資之請求權利,因此勞工的計算方式應為: 第一步,計算每日工資數額: 勞工月薪30,元,一日薪資為30,元÷30日=1,元 第二步,視勞工出勤日數發給相對應之工資: 【A】於3月15任職,工作到4月共計提供勞務17天 故薪資應為1,元×17日=17,元 【B】於4月15任職,工作到5月共計提供勞務16日 故薪資應為1,元×16日=16,元 請注意,工資請務必採正項加給,而不應 「扣除法」 計算未足月薪資。 實務中,曾看過事業單位,以「扣除法」如此計算: 勞工月薪30,元,一日薪資為30,元÷30日=1,元 【A】與【B】皆有14日未上班,因此薪資為: · 其實,一日工資乃至於由其衍生的未足月工資的計算方式,都可由勞雇雙方事前於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加以約定;對此,勞基法施行細則第7條:「勞動契約應依本法有關規定約定下列事項:三、工資之議定、調整、計算、結算與給付之日期及方法」已有清楚之規範。 此外,勞動部年11月15日勞動2字第號函則將此概念做出更明確的詮釋: 有關工資如係按月計算者,於計算「1日」工資時,可由勞雇雙方約定以當月實際曆日數或一律以日推計之,惟勞雇雙方約定日工資之計算方式後,於計算勞工請事假「1日」不給付工資及勞工休假日出勤加發「1日」工資時,其工資內涵允應一致。 第一頁最末頁 單頁閱讀模式 HR 一日工資 人資 大小月 不足月 勞動契約 勞資法令 樂誠勞資顧問 薪資 離職 勞工月薪30,元,一日薪資為30,元÷30日=1,元. 【A】與【B】皆有14日未上班,因此薪資為:,元-1,元×14日=16,元. 實務中,曾看過事業單位,以「扣除法」如此計算:. 您可先參考:【沈以軒專欄】員工月中到職,當月工資如何計給? 依照法令月薪制勞工例假日休息日都必須計算薪資,所以假設你的薪資是25k,因此計算 一般公司的計薪週期通常會是月初第一天至月底最後一天,不過新進員工時常是在月中才報到,如是採月薪制的工作,薪資該如何計算呢? 根據勞基法第2條「工資 【勞動檢查】月中到職或離職,工資該如何計算? 8lcjggy2 o您公司的工時制度、加班費、薪資結構、人事規章需要專人提供諮詢服務嗎?連結以下網址,與勞資顧問預約實務上,事業單位約定月薪數額多為固定,不會因大、小月的日數不同有所區別,所以回歸民法第條第2項規定,每月皆以日計算,日薪應以 1, 元計給。. 值得留意的是,事業單位多半用「扣除法」計算未足月薪資,所以 3/到職者,將月薪扣除29日工資後,僅以 1, 元計給。 然員工當月實際出勤日有 3/及 3/31,應得工資實為 2, 元,故若使用「扣除法」,恐違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工資全額給付規定。 一、若欲採到離職區分大小月、依當月實際日數計算,是否可行? 工資之計算方式,可由勞資雙方於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中約定;因此勞資雙方若已事先約定於到離職當月(不足月在職)按實際日數(區分大小月)計算「一日工資」,自屬可行。 然而實務上鮮少有勞資雙方針對每月或到離職當月之「一日工資」計算方式予以「事先約定」; 故在未事先約定之前提下,仍應回歸民法第條第2項規定,即每月不分大小月皆以30日計算一日工資,再按實際在職日數(含例假、休息日、國定假日)計給,較無爭議。 惟特別注意,約定不足月在職之工資計算方式,於離職當月部份尚可於工作規則中訂定、經公開揭示生效後成為雙方契約內容一部分;然到職當月仍應於勞動契約締結時即先約定,否則較難認已事先約定。· 請注意,工資請務必採正項加給,而不應「扣除法」計算未足月薪資。.

A:月薪計算每月均以30日,而如有未全月到職者(俗稱破月)者,依扣除未到職日數或依實際到職日計算計薪天數,依勞資雙方約定(或勞動契約),而一般採扣除未到職日數計算2月2日到職,薪資應為:1,元×27日=28,元。 2月28日到職,薪資應為:1,元。 然而如果 選擇第二種作法,請務必有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明文紀錄二月之薪資有特別之約定,否則,即會產生計薪邏輯不同的狀況產生 。 ‍ 破月薪資的計算公式其實很簡單,不過就是必須要確認一切都要合法唷! (攝影師: olia danilevich ,連結: Pexels ) 破月(不足月)薪水計算常見問題 最後分享一些在破月薪資計算上最常被問到,或是最常搞混的問題,小編一定要提醒大家以下四點: ‍ 計算邏輯必須要一致! 日薪就是日薪,不可扣薪用日曆天,給薪用天,諸如此類的變異,都是不合法的。 如有需要薪資破月計算,請務必要和員工傳達清楚,這往往是被遺漏,卻很常起爭議的項目。勞工月薪30,元,一日薪資為30,元÷30日=1,元 第二步,視勞工出勤日數發給相對應之工資 : 【A】於3月15任職,工作到4月共計提供勞務17天 故薪資應為1,元×17日=17,元 【B】於4月15任職,工作到5月共計提供勞務16日 故薪資應為1,元×16日=16,元 請注意,工資請務必採正項加給,而不應「扣除法」計算未足月薪資。 實務中,曾看過事業單位,以「扣除法」如此計算: 勞工月薪30,元,一日薪資為30,元÷30日=1,元 【A】與【B】皆有14日未上班,因此薪資為:,元-1,元×14日=16,元 大小月薪資計算有不同嗎?這要看公司在勞工到職時有沒有和期約訂好月薪的計算方式是否因大小月天數不同有差別,但其實多數雇主並不會特別約定,在沒有· 這要看公司在勞工到職時有沒有和期約訂好月薪的計算方式是否因大小月天數不同有差別,但其實多數雇主並不會特別約定,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就要 回歸《民法》第條規定,以每月30天,不分大小月的方式來計算破月薪資。 也就是說員工一日工資都是一律除以30日來計算 【月薪總額÷30日=一日工資】 ,又如果遇到破月到離職的情況,則最後實發薪水則再乘上員工實際在職班天數 (包含例假日、休息日) 【一日工資X破月者在職天數】 ,惟2月份較特別,因為月薪已經固定30天來計算,應按照在職天數再加上1 (當2月為29日)、2天 (當2月為28日)工資計算,才比較沒有爭議。 一、 實務上,事業單位約定月薪數額多為固定,不會因大、小月的日數不同有所區別,所以回歸民法第條第2項規定,每月皆以30日計算,日薪應以1,元計給。 二、 值得留意的是,事業單位多半用「扣除法」計算未足月薪資,所以3/30到職者,將月薪扣除29日工資後,僅以1,元計給。 然員工當月實際出勤日有3/30及3/31,應得工資實為2,元,故若使用「扣除法」,恐違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工資全額給付規定。
破月(不足月)薪資如何計算?大小月有何不同?員工到職離職時,除了薪水計算要注意,勞健保退保、轉出的時間點也是,以免影響到保險費用計算,這也是雇主人資在計算上常 · 破月(不足月)薪資如何計算?大小月有何不同?員工到職離職時,除了薪水計算要注意,勞健保退保、轉出的時間點也是,以免影響到保險費用計算,這也是雇主人資在計算上常遇到的問題。我們都知道勞保是以「天」計算、健保是以「月」計算,但有的員工只做幾天就離職了,如果當日作業來不及月中到職,工資計算可參閱: 【沈以軒專欄】員工月中到職,當月工資如何計給? 二月份比較特殊,因為只有28或29天 實際少了的2天,應該要當出勤來計算 因此2/19到職,應計在職12天,應領工資=/30*12=元 至於勞健保費 從健保個人負擔來看,公司申報的投保金額應該是 以的投保薪資查勞保的個人負擔,金額也符合 ( 健保個人負擔 ; 勞保個人負擔 ) 以您的約定月薪來看,投保薪資有高薪低報的狀況 高薪低報的影響,可參閱: 高薪低報權益受損怎麼辦? 勞保局告訴您~ 此外,您公司會計計算勞保個人負擔的算式是對的 從算式中也可發現,勞保是將2/19投保,視為12天在職的保費 以下列出月薪制員工離職時,四個常見的薪水計算錯誤觀念,請負責薪水的雇主、人事們特別看看破月(不足月)薪資如何計算?大小月有何不同?員工到職離職時,除了薪水計算· 四、 結論,月薪制工作者,每日薪資一律:月薪除以30,破月者再乘上「出勤日數」(含例假日、休息日),惟2月建議多加1或2日出勤日數(蓋當月只有28或29天)。. 若貴公司二月份仍欲以實際出勤日數計薪,建議在契約中敘明月薪全額乃全月在職出勤為前提月薪計算每月均以30日,而如有未全月到職者(俗稱破月)者,依扣除未到職日數或依實際到職日計算計薪天數,依勞資雙方約定(或勞動契約),而一般採扣除未到職日數計算計薪天數,可避免31日之大月如員工在30日離職(31日為正常上班日)卻可領全月薪資之情形。
年 年9月14日— 請注意,工資請務必採正項加給,而不應「扣除法」計算未足月薪資。按照行政 因此,勞工於月中到職,其工資應以月薪30×實際出勤日數計算喔· 也就是說員工一日工資都是一律除以30日來計算【月薪總額÷30日=一日工資】,又如果遇到破月到離職的情況,則 最後實發薪水則再乘上員工實際二、假設2月只有28日,員工於2月27日離職或報到,工資應分別如何計算?. 三、若員工於3月30日離職,是否就發足一個月的工資?. A. 月薪計算薪資,每月均以30日計較為精確,其中如有缺勤或到勤日,依實際缺勤日數減發或依實際出勤日計發。. 如為2月27日報到 因此,勞工於月中到職,其工資應以月薪30×實際出勤日數計算喔這是一個很小的問題,但也時常導致爭議,首先第一步請將《勞基法》第2條第3· 月薪計算每月均以30日,而如有未全月到職者(俗稱破月)者,依扣除未到職日數或依實際到職日計算計薪天數,依勞資雙方約定(或勞動契約),而一般採扣除未到職日數計算計薪天數,可避免31日之大月如員工在30日離職(31日為正常上班日)卻可領全月薪資之情形。 一、若欲採到離職區分大小月、依當月實際日數計算,是否可行? 工資 之計算方式,可由勞資雙方於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中約定;因此勞資雙方若已事先約定於到離職當月(不足月在職)按實際日數(區分大小月)計算「一日工資」,自屬可行。 然而實務上鮮少有勞資雙方針對每月或到離職當月之「一日工資」計算方式予以「事先約定」;故在未事先約定之前提下,仍應回歸《民法》第條第2項規定,即每月不分大小月皆以30日計算一日工資,再按實際在職日數(含例假、休息日、國定假日)計給,較無爭議。 惟特別注意,約定不足月在職之工資計算方式,於離職當月部份尚可於工作規則中訂定、經公開揭示生效後成為雙方契約內容一部分;然到職當月仍應於勞動契約締結時即先約定,否則較難認已事先約定。 延伸閱讀>>>雇主可否於工作規則規定扣薪嗎?

3 วันที่ผ่านมา元旦連假上班,薪水算法要怎麼算? 年的1 月1 日元旦逢周日,依規定雇主需在1 月2 日給予員工元旦補假。在元旦三天連假中,若臨時被叫去公司 「月薪制」是普遍雇主和勞工約定的薪資發放方式,到職時談好的薪水,而在人資領域中,這些項目又可區分為「固定薪資」與「變動薪資」,若雇主因為員工離職當月只 1 มิ.ย薪水的金額多寡對上班族而言,會有最直接性的影響。不過就有網友上個月工作16天,卻只領到接近1萬4千元的薪水,而公司方給出的算法中, มี.ค然員工當月實際出勤日有3/30及3/31,應得工資實為2,元,故若使用「扣除法」,恐違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工資全額給付規定。四、 結論,月薪制工作者工作未滿六個月者,指工作期間所得工資總額除以工作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 明年過年上班族雖能放長達10天連假,但春假前、放完假後仍有2天周六(1月7日、2月4日)得補班,公司若比照「政府行事曆」直接要求員工補班,就 配合基本工資每月調整為26,元,「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級的月投保薪資也同步修正,調高為26,元,修正後的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調整為13級,影響約萬人。若以領取基本工資26,元之勞工試算,每月保費將多付27元。 最常見的是:工作天數 vs. · 以的投保薪資查勞保的個人負擔,金額也符合 (健保個人負擔;勞保個人負擔) 以您的約定月薪來看,投保薪資有高薪低報的狀況 高薪低報的影響,可參閱:高薪低報權益受損怎麼辦?勞保局告訴您~ 此外,您公司會計計算勞保個人負擔的算式是對的 · 薪資計算包含勞健保級距、大小月、新進或離職員工,計算方式不盡相同,震旦雲整理薪資計算三大問題,另推薦薪資計算系統,價格請洽 薪資計算常見3大問題|薪資計算系統幫你快速解決! · 勞工月薪30,元,一日薪資為30,元÷30日=1,元 第二步,視勞工出勤日數發給相對應之工資 : 【A】於3月15任職,工作到4月共計提供勞務17天 故薪資應為1,元×17日=17,元 【B】於4月15任職,工作到5月共計提供勞務16日 故薪資應為1,元×16日=16,元 請注意,工資請務必採正項加給,而不應「扣除法」計算未足月薪資。 實務中,曾看過事業單位,以「扣除法」如此計算: 勞工月薪30,元,一日薪資為30,元÷30日=1,元 【A】與【B】皆有14日未上班,因此薪資為:,元-1,元×14日=16,元什麼是平均工資?. 當月實際天數 。 廢話不多說,我們直接來看一下它當中的巧妙變化:假設全職員工,月薪,,於 5/到職,五月可領多少工資? ‍ 平均日薪這樣算才對! 在每月天計算下,使用在職天數與未在職天數,竟然工資差了將近兩倍! 很明顯的,用 扣除法計算,容易違法。 因為五月實際工作了兩天,卻只領了一天的薪水。 而依當月實際天數計算,老實說,很累,幾乎每個月都要調整基數,吃力不討好。 因此我們建議用天計算。 ‍ 挑戰! 十分鐘就算完員工薪水 你還在套超復古的 Excel 公式計算員工薪水! ? 其實,你可以有更現代化、更快速的選擇! 未工作天數(俗稱扣除法)與天 vs. 根據 勞基法第2條 規定,「平均工資」指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 基本工資、平均工資、原領工資.

所以,在日常的工作中,多数HR计算月工资还是采用了实际出勤天数,即工资=然后再乘以当月上班的具体天数,之后的出来的就是您离职或者入职当月的薪资总额。 若無規定,薪資依實際天數換算,但勞保費以30日為標準,這樣兩者是否有矛盾? 例如:2月為28天,若2/18到職,月薪/28*11天(+1=11),但保費則是計收13 新進員工月中到職,薪資應如何計算? 這是一個很小的問題,但也時常導致爭議,首先第一步請將《勞基法》 第2條第3款烙印在腦子裡:「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2)每月或ㄧ個月指每月1日至該 如為2月27日報到 最常見的是:工作天數 vs. (1)每月或ㄧ個月指每月1日至該月末日,於計算ㄧ日工資時,以約定之月正常工時工資總額除以當月實際日曆數(可能是31天、30天、28天或29天)推計之。. 未工作天數(俗稱扣除法)與天 vs. A. 月薪計算薪資,每月均以30日計較為精確,其中如有缺勤或到勤日,依實際缺勤日數減發或依實際出勤日計發。. · 用加項計算:新人妹1月份在職天數 (包含例假日、休息日的日曆天)為16天,薪資為16,元【1,元X16日=16,元】。 用扣除法計算:新人妹1月16日離職,1月份共有15天不在職,薪資為15,元【1,元X ()日=15,元】。 上述扣除法比加項少了1,元,而1月份薪資因以加項計算,發給新人妹16,元才正確。 二、假設2月只有28日,員工於2月27日離職或報到,工資應分別如何計算?. 當月實際天數 。 廢話不多說,我們直接來看一下它當中的巧妙變化:假設全職員工,月薪,,於 5/到職,五月可領多少工資? ‍ 平均日薪這樣算才對! 在每月天計算下,使用在職天數與未在職天數,竟然工資差了將近兩倍! 很明顯的,用 扣除法計算,容易違法。 因為五月實際工作了兩天,卻只領了一天的薪水。 而依當月實際天數計算,老實說,很累,幾乎每個月都要調整基數,吃力不討好。 因此我們建議用天計算。 ‍ 挑戰! 十分鐘就算完員工薪水 你還在套超復古的 Excel 公式計算員工薪水! ? 其實,你可以有更現代化、更快速的選擇! 故雇主得與月薪制勞工就每月或ㄧ個月及ㄧ日工資之計算採下列方式:. 三、若員工於3月30日離職,是否就發足一個月的工資?.

(2)每月或ㄧ個月指每月1日至該 · 員工到離職時,除了薪水計算要注意,勞健保退保、轉出的時間點也是,以免影響到保險費用計算。雇主沒有在員工離職日當天退保,比如提早退保 · 三、平均工資(六個月) 附表中的公式僅為基本計算概念,不過實際上要考慮的因素不少。而會用到平均工資的狀況中,屬資遣最為常見,底下以資遣為例,一步步說明: (一)決定期間: 先依曆連續計算六個月(非日)。 故雇主得與月薪制勞工就每月或ㄧ個月及ㄧ日工資之計算採下列方式:. (1)每月或ㄧ個月指每月1日至該月末日,於計算ㄧ日工資時,以約定之月正常工時工資總額除以當月實際日曆數(可能是31天、30天、28天或29天)推計之。.

  • · 員工月中到職,當月工資如何計給?大小月與二月有無不同?年3月31日 · 四、 結論,月薪制工作者,每日薪資一律:月薪除以30,破月者再乘上「出勤日數」(含例假日、休息日),惟2月要記得多加1或2日出勤日數(蓋 到職未滿一個月只算出勤日薪



5 replies on “月 中 到 職 薪資 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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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言之,當勞工每工作一分鐘、一小時或一天,勞工都能享有工資之請求權利,因此勞工的計算方式應為: 第一步,計算每日工資數額: 勞工月薪30,元,一日薪資為30,元÷30日=1,元 第二步,視勞工出勤日數發給相對應之工資: 【A】於3月15任職,工作到4月共計提供勞務17天 故薪資應為1,元×17日=17,元 【B】於4月15任職,工作到5月共計提供勞務16日 故薪資應為1,元×16日=16,元 請注意,工資請務必採正項加給,而不應 「扣除法」 計算未足月薪資。 實務中,曾看過事業單位,以「扣除法」如此計算: 勞工月薪30,元,一日薪資為30,元÷30日=1,元 【A】與【B】皆有14日未上班,因此薪資為:「有關工資如係按月計算者,於計算『1日』工資時,可由勞雇雙方約定以當月實際曆日數或一律以30日推計之,惟勞雇雙方約定1日工資之計算方式後,於計算勞工請事假『1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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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一日工資乃至於由其衍生的未足月工資的計算方式,都可由勞雇雙方事前於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加以約定;對此,勞基法施行細則第7條:「勞動契約應依本法有關規定約定下列事項:三、工資之議定、調整、計算、結算與給付之日期及方法」已有清楚之規範。 此外,勞動部年11月15日勞動2字第號函則將此概念做出更明確的詮釋: 有關工資如係按月計算者,於計算「1日」工資時,可由勞雇雙方約定以當月實際曆日數或一律以日推計之,惟勞雇雙方約定日工資之計算方式後,於計算勞工請事假「1日」不給付工資及勞工休假日出勤加發「1日」工資時,其工資內涵允應一致。 第一頁最末頁 單頁閱讀模式 HR 一日工資 人資 大小月 不足月 勞動契約 勞資法令 樂誠勞資顧問 薪資 離職然員工當月實際出勤日有3/30及3/31,應得工資實為2,元,故若使用「扣除法」,恐違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工資全額給付規定。四、 結論,月薪制工作者,每日薪資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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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日到職,薪資應為:1,元×27日=28,元。 2月28日到職,薪資應為:1,元。 然而如果 選擇第二種作法,請務必有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明文紀錄二月之薪資有特別之約定,否則,即會產生計薪邏輯不同的狀況產生 。 ‍ 破月薪資的計算公式其實很簡單,不過就是必須要確認一切都要合法唷! (攝影師: olia danilevich ,連結: Pexels ) 破月(不足月)薪水計算常見問題 最後分享一些在破月薪資計算上最常被問到,或是最常搞混的問題,小編一定要提醒大家以下四點: ‍ 計算邏輯必須要一致! 日薪就是日薪,不可扣薪用日曆天,給薪用天,諸如此類的變異,都是不合法的。 如有需要薪資破月計算,請務必要和員工傳達清楚,這往往是被遺漏,卻很常起爭議的項目。篇搞懂破月薪資、大小月薪資計算! 如果公司是採用「月薪制」計薪,員工月中到職、離職,該如何計算薪資呢?大小月薪資計算,應該要用30天or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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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加項計算:新人妹1月份在職天數 (包含例假日、休息日的日曆天)為16天,薪資為16,元【1,元X16日=16,元】。 用扣除法計算:新人妹1月16日離職,1月份共有15天不在職,薪資為15,元【1,元X ()日=15,元】。 上述扣除法比加項少了1,元,而1月份薪資因以加項計算,發給新人妹16,元才正確。員工月中到職,不足月薪資應如何計算?如果我是月薪制的公司,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到底是除以天還是天呢?信不信,Swingvy 雲端人資系統可是有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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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要看公司在勞工到職時有沒有和期約訂好月薪的計算方式是否因大小月天數不同有差別,但其實多數雇主並不會特別約定,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就要 回歸《民法》第條規定,以每月30天,不分大小月的方式來計算破月薪資。 也就是說員工一日工資都是一律除以30日來計算 【月薪總額÷30日=一日工資】 ,又如果遇到破月到離職的情況,則最後實發薪水則再乘上員工實際在職班天數 (包含例假日、休息日) 【一日工資X破月者在職天數】 ,惟2月份較特別,因為月薪已經固定30天來計算,應按照在職天數再加上1 (當2月為29日)、2天 (當2月為28日)工資計算,才比較沒有爭議。員工到離職時,除了薪水計算要注意,勞健保退保、轉出的時間點也是,以免影響到保險費用計算。雇主沒有在員工離職日當天退保,比如提早退保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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